机构类客户柜台开户指南
时间:2015-12-22
第一部分 法人机构开户业务指南
一、法人机构开户所需资料清单: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 《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资格证书等 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金融机构或其他特许经营机构还应提供其相应的金融或其他业务 许可证复印件;前述复印件须经过最近的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3.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4. 深圳 A 股股票账户卡/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如有,请在开立中登基金账户 时使用),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5.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如有两人及两 人以上的授权经办人,需要分别提供; 6. 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 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7. 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8.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一式两份; 9.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10. 直销柜台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注意事项
1.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投资者;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需机构法人或授权经办人亲临直销柜台办理或将完整资料原件 邮寄至直销柜台办理;
3.投资者预留的客户信息是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投资人联系、为投资人提供服务的 唯一信息来源,请尽量填写详细完整,并保证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名称与预留银行账户 名称一致;
4.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开 放式基金账户。如投资者以前未在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销售机构开立过泰康资产(中登)基金账户,须勾选“开立泰康资产(中登)基金账号”业务,如投资者以前曾在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机构开立过泰康资产(中登)基金账户,须勾选“增开泰康资产交易帐号”。深圳证券帐号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的 A 股股票账户卡号 或证券投资基金帐号,投资者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时请填写前述账号;
5.投资者若在直销中心网点通过传真的委托方式进行有关业务的办理,需与本公司签订基金 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 》;
6.在基金账户开设当日,投资者可提交认购(申购)申请,认购(申购)的确认有效要以基 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7.投资者提交的开户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8、直销中心对开户申请的受理不代表本申请成功,最终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第二部分 非法人机构开户业务指南
一、非法人机构开立基金账户规则:
1.非法人机构是指企业年金计划、社保基金组合、保险公司、银行、券商、信托公司等的理 财产品或理财计划等;
2、非法人机构开户原则:采取“共性资料事先备案,个性资料单独提供”的原则进行业务 办理;
3.共性资料备案方法:投资者将共性资料提交至直销柜台进行备案,产生法律证明效力,以 供各产品开立基金账户时使用。
4. 备案资料有效期:备案资料在下一次更新前均视为有效,但其中过期的证件如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等需及时更新,否则备案材料视为过期。投资者在有效期内开立多个基金账户可 不必再提供共性资料,仅需提供个性资料即可。
5、共性资料包括:
1)共性资料备案申请函
2)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机构法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年金托管资格证书复印件
7)证监会出具的证券公司取得投资者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证监会出具的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批复复印件
9)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的批复复印件
10)行长/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12)印鉴卡
13)行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注: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需要备案的材料,所提交的备案材料均需加盖红章(一 般情况下若是投管人需加盖投管人单位公章,若是托管人需加盖托管行单位公章或托管部门 业务章)
二、企业年金计划开户资料清单:
1、投管人共性资料部分:
1)投管人共性资料备案申请函;
2)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管理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年金资格管 理证书复印件等;
3)填妥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如有两人或两人以 上的授权经办人,需分开授权;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泰康资产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一式两份;
7)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8)直销柜台要求的其他资料;
2、托管人共性资料部分:
1)托管人共性资料备案申请函;
2)加盖托管人单位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的托管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年金托管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3)填妥并加盖托管人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 托书》,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授权经办人,需分开授权;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托管人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托管人(行长)对托管部门负责人的授权书;
7)直销柜台要求的其他资料;
3. 企业年金计划开户个性资料:
1)填妥并加盖投管人及托管人公章/预留印鉴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非法人机构)》;
2)加盖资管理人单位公章的“投资管理合同”首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
3)加盖托管人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的“托管合同”首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
4)企业年金计划在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确认函的复印件,加盖投管人公章或托管 人公章;
5)企业年金计划的银行开户相关证明(需有银行受理章),加盖托管人公章或托管部门章;
三、社保基金组合开户资料清单:
1、投管人共性资料部分:
1)投管人共性资料备案申请函;
2)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管理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年金资格管 理证书复印件等;
3)填妥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如有两人或两人以 上的授权经办人,需分开授权;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泰康资产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一式两份;
7)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8)直销柜台要求的其他资料;
2、托管人共性资料部分:
1)托管人共性资料备案申请函;
2)加盖托管人单位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的托管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年金托管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3)填妥并加盖托管人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 托书》,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授权经办人,需分开授权;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托管人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托管人(行长)对托管部门负责人的授权书;
7)直销柜台要求的其他资料;
3. 社保基金组合开户个性资料:
1)填妥并加盖投管人及托管人公章/预留印鉴的 《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非机 构法人)》 ;
2)提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确定投管人及相应投资组合的确认函复印件,需加盖投管 人公章或托管人公章/托管部门业务章;
3)加盖资管理人单位公章的“投资管理合同”首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
4)加盖托管人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的“托管合同”首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
5)社保基金组合的银行开户相关证明(需有银行受理章),加盖托管人公章或托管部门章;
三、银行、券商、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理财计划开户资料清单:
1、所属机构共性资料部分:
1)机构共性资料备案申请函;
2)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属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金融机构许可证 复印件等;
3)填妥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如有两人或两人以 上的授权经办人,需分开授权;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泰康资产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一式两份;
7)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8)直销柜台要求的其他资料;
2、理财产品/理财计划个性资料部分:
1)填妥并加盖所属机构公章/预留印鉴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非机构法人)》;
2)加盖所属机构公章/预留印鉴的理财产品或理财计划的批文/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3)理财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银行开户相关证明(需有银行受理章),加盖所属机构的公章或预 留印鉴章(如有托管人,则需出具由托管人加盖托管部门业务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四、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开户资料清单:
1、保险产品共性资料部分:
1)保险公司共性资料备案申请函;
2)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等;
3)填妥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如有两人或两人以 上的授权经办人,需分开授权;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泰康资产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一式两份;
7)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8)直销柜台要求的其他资料;
2、保险产品个性资料部分:
1)填妥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预留印鉴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非机构法人)》;
2)加盖所属机构公章/预留印鉴的保险产品的批文/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3)保险产品的银行开户相关证明(需有银行受理章),加盖所属机构的公章或预留印鉴章(如 有托管人,则需出具由托管人加盖托管部门业务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第三部分 机构投资者资料变更业务指南
一、 变更基本资料(包括变更地址、电话、传真等)
1、 提供账户类授权经办人签章及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二、 开通或取消传真委托方式
1、提供账户类授权经办人签章及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如需开通,则要提供《基金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
三、 更新证件有效期
1、提供账户类授权经办人签章及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章的新证件复印件;
四、变更机构名称、变更公章
1、提供账户类授权经办人签章及加盖新的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关变更证明;
3、提供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出示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 证明复印件); 5、《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预留印鉴卡》一式 3 份;
7、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第二代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 面的复印件)
8.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泰康资产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
9.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新的公司公章
五、变更营业执照号码
1、提供账户类授权经办人签章及加盖新的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章的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变更/增加经办人
1、提供账户类授权经办人签章及加盖新的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请详细注明变更情况;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预留印鉴卡》一式 3 份;
4、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第二代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 面的复印件)七、变更预留印鉴
1、提供账户类授权经办人签章及加盖新的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预留印鉴卡》一式 3 份;
八、变更预留银行账户信息
1、提供账户类授权经办人签章及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加盖单位公章的新账户开户证明或新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九、变更法定代表人
1、提供账户类授权经办人签章及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章的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4、加盖预留印鉴章的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托管类资产账户变更资料时,如仅变更投管人/托管人自身资料时则由投管人/托管人办 理,在账户业务申请表上加盖投管人/托管人的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和经办人签字并提供相 关资料。